基于224篇判决书,提炼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9大行为类型
1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定义源于《刑法》二百八十五条之二,其核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入非授权系统、获取数据、非法控制,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处或单处罚金。司法实践中,此类罪行的典型表现形式之一是利用非法软件抓取“肉鸡”,并借此进行获利,占比达50%。
2、(五)行为人通过租用服务器,安装偷盗软件在特定的电脑上,从而将其伪造成网吧的电脑,获取网络游戏中的特权服务,其行为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,情节严重,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;另一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,情节严重,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
0条大神的评论